重磅新规落地!9月起,AI生成内容必须标注“AI出品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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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2025年9月1日起,由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布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标识办法》)将正式实施。这项被业界称为“AI内容身份证”的新规,要求所有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及虚拟场景等内容,必须通过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双重方式标注来源。此举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治理进入“强标识时代”,虚假信息传播、算法滥用等乱象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。

一、新规核心:强制标注“AI基因”

1. 显式标识:让用户一眼识别AI内容

《标识办法》明确,AI生成内容需在用户可感知的界面添加显著标识。具体要求包括:

  • 文本类:在起始、结尾或段落间插入“AI生成”“合成内容”等文字提示,或使用特定符号(如⚠️)标注;

  • 图片/视频:在画面角落或底部添加半透明水印,或通过边框、图标提示;

  • 音频类:在播放开头、结尾或间隔处插入语音提示(如“本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”);

  • 虚拟场景:在用户进入时通过弹窗、语音等方式明确告知。

2. 隐式标识:给AI内容植入“数字基因”

除显式标识外,新规要求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嵌入隐式标识,包含以下信息:

  • 内容属性:标注“AI生成”“深度合成”等技术类型;

  • 服务方信息:企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专属编码;

  • 内容编号:唯一溯源ID,支持监管部门追踪传播链条。

技术支撑:全国网信办同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》,规定隐式标识需采用ISO/IEC 15444等国际通用编码格式,确保跨平台兼容性。目前,奇安信、腾讯等企业已完成技术适配。

AI

二、监管闭环:覆盖全链条责任主体

1. 服务提供者:技术升级与合规义务

根据《标识办法》,提供AI生成服务的平台需履行以下责任:

  • 内容生成环节:在用户下载、复制或导出内容时,强制保留显式标识;

  • 用户协议:明确告知用户标识规范,禁止通过技术手段绕过标注;

  • 特殊场景豁免:若用户因科研、艺术创作等需求申请去除标识,需留存身份信息及使用记录至少6个月。

企业行动:抖音、快手等平台已启动标识系统升级。抖音安全中心负责人表示:“我们将在视频发布页增加‘AI标识’开关,未标注内容将无法通过审核。”

2. 传播平台:核验与二次标注

网站、应用程序分发平台需承担“守门人”责任:

  • 上架审核:要求APP开发者提交AI服务说明及标识方案;

  • 传播核验:对未标注隐式标识的内容,通过技术检测(如数字水印识别)进行二次标注;

  • 动态监管:建立标识信息数据库,配合网信部门打击篡改、伪造标识行为。

3. 用户端:声明义务与使用限制

普通用户转发AI生成内容时需履行:

  • 主动声明:通过平台提供的“AI标识”功能标注内容来源;

  • 禁止篡改:不得恶意删除、修改显式或隐式标识;

  • 合规使用:非授权场景下,不得将AI内容用于新闻报道、医疗广告等敏感领域。

法律后果:违反新规的组织或个人,将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规,面临警告、罚款直至刑事追责。

《标识办法》的落地,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从“事后追责”转向“事前预防”。当每一帧AI画面、每一段合成语音都携带“数字身份证”,技术滥用将无处遁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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